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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一些媒体的丑陋,于HUAN案让我们还看到了更多阴暗......

2017-05-27 警事V言 警事V言


一年前发生的聊城案被媒体热炒后,涉及山东省市县三级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均一一被网民所熟知,就在昨日,山东检察机上网关于对该案中处置民警的调查结果,本已沉寂多日的聊城案再次成为网民们关注的热点。而很多网民的关注点不再是关注苏女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也不是法院如何对当事人于某二审的判决,而是一个26岁的女民警带领辅警因处置一起疑似债务纠纷的警情免于刑事追责,被行政处分。



核心内容:在处警过程当中也存在对案发中心现场未能有效控制、对现场双方人员未能分开隔离等处警不够规范问题,但上述行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决定对朱秀明等人不予刑事立案


只要关注此案的人都知道,这是一起由公安机关侦办、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判决的刑事案件,因为媒体的报道和炒作,引发巨大的舆论风波,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先后有山东公安、最高检及山东省高院在网上表态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最后聊城纪委作出处理决定:


决定给予冠县崇文派出所副所长郭增金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冠县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朱秀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分别给予冠县崇文派出所民警王斌、张宪超警告处分

冠县公安局决定对辅警赵一鸣通报批评,对辅警宋长冉、郭起志予以辞退

冠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正科级侦查员刘晓林对分管联系的崇文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工作指导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所长杨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冠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正科级侦查员刘晓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所长杨军负严重警告处分,对冠县崇文派出所所长栗彦峰诫勉谈话




断章取义、故意回避及谣言惑众成为该舆情最显著的特征



对于这些处分决定,应该说并不出乎意料,在处警过程中,民警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无须赘述。很多网友也许并没有注意到另外两则信息,这两条信息是这起舆情炒作后,某些媒体至今刻意回避、只字不提


还是在同一天,从聊城市公安局官方网站获悉,日前,聊城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苏银霞、于家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据悉,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成功破获苏银霞、于家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涉及投资群众50余人。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本号曾于今年3月31日发表过帖文《南周辱母旧闻是否涉嫌干扰司法审判》及《山东聊城故意伤害案舆情分析》和《诡异:山东聊城故意伤害案舆情分析之续集》等文,对此起舆情事件进行了分析,不要忽略了这起舆情的始作踊者以及如形随行的大大小小的谣言制造者们。


忘了这些谣言的制造者么?


忘了这个名人名言及为他传话发声的媒体了么


媒体、记者及公知大V蓄意制造谣言,煽动网民情绪,极力热炒该起舆情,这些细节都被网络一一如实记录下来。



舆论燃爆点忘了么?情况真是这样的么?说好的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哪去了?


还有这位伙同律师炒作进行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的大记、烟台毒苹果谣言炮制者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人血馒头吃人血馒头。


还有,因为炒作有功,据说荣立二等功的媒记




聊城案只是舆论对中国司法一次不成功的绑架


聊城案由南方系开始炒作,出于某种目的,一些媒体通过精心的策划,实施了集中炒作,由于在炒作中运用了大量春秋手法,包括标题的字斟句酌,细节的夸大虚构,煽情的语言使用,甚至发帖的时间节点设定,媒体之间交错炒作,使得此案迅速引发大量网民的高度关注,尤其是一些帖文中故意制造如甩丁丁等不实细节来误导网民,一度引发该起事件在网上的评论几乎呈一边倒的骂声。


而在这起舆情事件处置工作中,一些地方党委政府的表现,确实存在诸多不当之处。如今,对于公安机关的炒作已经暂告一个段落,县级层面的民警都受到了相应的追责。在这起舆情处置中,很多环节都值得回顾,民警在处置警情方面到底是否规范,纪律的处置结果为何引发众多网民的不满和批评,这是本次舆情急剧升温的焦点之一。


有网民认为,时隔一年当地纪委才作出这样的处罚,纪委本身有无失察之处?本案从侦查到移诉到最后的审理,为何不是检察机关抗诉、而是迫于舆论的压力才作出重审决定?至于冠县县级以上层面的相关部门和领导,在此起舆情事件发生后的应对处置工作中, 是否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不是本文探讨的话题。


事实就是事实,真相只有一个。一些舆论总想变造出各种惊人的细节,虚构出各种侮辱,叫嚣出各种逆转,却无法改变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从开始报道中隐瞒了大量判决书上的既有事实,到境内炒作境外渲染,从一开始矛头对准法院,到后来再对准公安机关,直至今天大量网民又将矛盾对准检察机关,他们的执着也许只为了一点,那就是必须按照他们的意志去判决,服从舆论的要求去审理。


知名微信公众号黔线在30日发表的一篇文章《众声喧哗中我看到了中国的司法自信和舆论自信》给本V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聊城案的后期调查及信息发布,我们看到了,多年以来死磕律师、无良媒体相互勾结,公知大V推波助澜以舆论绑架司法的做法,已经无法再顺利达到目的了。不可否认,舆论的确可能会给司法机关带来压力,也可能会给司法活动带来影响,但唯有忠于真相和法律的判决,才会经得起上百年后的检查。我们换一个背景,再来领会一下某媒体说过的这句气势磅礴的话吧:中国司法,不负江山不负卿


最后,以微信公众号猫眼看天下帖文的观点来作为结束语:


朗朗乾坤,我选择相信法律。

我们要的是依法治国,而不是舆论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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